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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5000000092765485/2024-00256 [ 发文字号 ] 渝财农〔2024〕83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成文日期 ] 2024-08-27 [ 发布日期 ] 2024-09-02 [ 体裁分类 ] 资金分配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与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预算(第六批)的通知

重庆市水利局,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为顺利推进我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根据重庆市2024年第六批政府债券资金预算要求和专项债券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现下达你单位2024年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预算(详见附表),专项用于重庆市渝西水资源配置工程,或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二期工程建设。

市水利局作为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的主管部门,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市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责任主体。一是做好项目收支预算编制。项目主管部门与单位,应当按项目编制收支预算总体平衡方案和分年平衡方案,全面反映项目收入、支出、举债、还本付息及资产等,并将其分年度纳入预算管理;建立定期评估机制,根据市场变化合理评估债券项目成本、预期收益和对应资产价值等,动态调整完善预算平衡方案,保持项目全生命周期和各年度收支平衡。二是切实加快项目预算执行。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在依法合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加快专项债对应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尽早安排使用、形成实物工作量,推动在建基础设施项目见成效;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要将专项债券项目对应的政策性基金收入、专项收入及时足额缴入国库,保障专项债券本息偿付,财政部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加强指导与监督;未按既定方案落实专项债券还本付息资金的,财政部门可以采取扣减预算资金等措施偿债。三是强化专项债券项目绩效管理。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对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的使用、核算、绩效管理与监督,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完成绩效目标考核,建立全生命周期跟踪问效机制,确保专款专用、专账管理,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等,并接受相关部门监督和审计。

附件:2024年市级第六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预算下达表(水利领域)

重庆市财政局

2024827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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